入住對象:博士宿舍入住的對象為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統招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因我校住宿條件緊張,北京生源及已婚生源自行解決在學期間的住宿問題。一年級新生入學后,經3個月新生學籍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申請入住博士宿舍,經學校考慮審核后決定分配入住名單,于第一學年期末辦理入住手續,優先解決特困生及博士班干部。
入住規定:
1.每學年報到注冊后須先繳納住宿費900元,之后到宿舍小院管理中心辦理住宿手續后方可住宿。每學期開學后須按規定繳納住宿費,不得拖欠;
2.我校博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為3年。因我校床鋪緊張,凡畢業、退學、休學及延期畢業的學生在超出規定學習年限時,退還宿舍。逾期未離開者,研究生院可強制搬出,因搬出所損壞物品由學生自負。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而休學的學生,離校前須到所在研究生院學生管理辦公室辦理退宿手續,其床位不予保留;
3.住宿學生必須按照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安排的房間和床號住宿,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
4.學生宿舍內不準留宿外人,違者將予以通報批評,搬離宿舍;
5.自覺愛護院內的一切公共設施;
6.住宿學生應做好防火工作,嚴禁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棒、電熨斗等器具;
7.離開宿舍前要鎖好門窗,關閉電源。假期離校前要整理好宿舍物品,妥善安置貴重物品,關閉電源,鎖好門窗。不得私自轉借、復制宿舍鑰匙;
8.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以上規定,最終解釋權由研究生院所有。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