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 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 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0 號)等文件要求,我院2019年將繼續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一) 推薦免試是指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部分高等學校按
規定推薦的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其他符合相關規定的考生,經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招生單位直接進行復試考核的選拔方式。
(二)本辦法所稱接收,是指招生學院對報考本學院的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進行的復試和錄取。
(三)推免生接收工作自始至終貫徹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接收工作在學院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四)進行接收工作,應德、智、體全面衡量,堅持以德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在對考生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的基礎上,進一步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素質能力的考核。
二、申請條件
申請推薦免試攻讀我院碩士學位的學生,須是獲得本科所在高校給予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免生資格經本科學校所在地區省級招辦審核通過后方有效。其他具體條件如下:
(一)外校推免生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 專業成績排名和綜合素質排名均在本專業名列前茅,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原則上要求參加國家英語六級考試且成績達到426分以上(或具備同等水平的其他種類外語國家級考試成績)。
3. 應具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院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對推免生特殊學術專長、科研創新成果、論文(文章)、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經學院組織相關學生一定范圍進行公開答辯考察認可后,可適當放寬申請要求(如對專業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開發表的與所申請專業相關的科研論文或著作,且達到較高水平的;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的;參加專業領域全國學術活動獲獎的;在境外知名大學學習一年以上且成績優異的)。
(二)本校推免生
本校推免生首先應符合學校教務處有關文件的規定,還須滿足所申請院(系)要求的其它條件,具體參見學校教務處及相關院(系)的通知要求。
三、申請方式、復試辦法及要求
(一)申請方式
教育部 “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申請人須按教育部規定,并在我院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網上報名、繳納報名費。
(二)復試辦法及要求
1. 進入復試名單的申請人,在教育部推薦免試服務系統接收、確認復試通知,按規定的時間繳納復試費、參加復試。
2. 申請人復試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每學期均注冊的學生證;
(2)本科前三學年成績單,須加蓋校教務處公章;
(3)提交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或其他外語水平證明材料;
(4)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
3. 復試內容包括:
(1)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
(2)綜合面試(包括專業課面試、外語聽力和口試、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
(3)跨一級學科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須在復試時加試一門專業課,滿分100分。
四、接收
(一)學院在教育部推薦免試服務系統向擬接收的推免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二)推免生應在學院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推薦免試服務系統,確認是否接受我院發送的待錄取通知,逾期未確認者視為放棄。
(三)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及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問,可于公示期內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或學院提出。
五、其它事項
(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準確。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文章)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的,或因各種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處分的學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研究生錄取資格。
(二)研究生院將組織各學院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已經被錄取的推免生必須在錄取當年9 月1 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取消其研究生錄取資格。
(三)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執行,如本辦法與教育部最新文件內容不一致,應以教育部文件規定為準。
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
2018年9月
以上是研線網為考生整理的“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2019年碩士推免生招收辦法”的相關內容,希望對2019考研的同學們有所幫助,祝2019考研的小伙伴們早日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