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加充分地發揮推免在人才選拔中綜合全面、公平自主的優勢,推動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學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號)、《關于做好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38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與領導
(一)學校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中,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校紀委副書記、教務處處長任副組長,成員由校長辦公室、紀檢處、宣傳部、校團委、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就業處、財務處、校醫院及各具有推薦資格的招生單位負責人組成,其工作職責是負責全校推免生遴選工作的統籌協調,制定推薦工作辦法,確保推免生質量,維護推薦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教務處承擔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具體組織及服務工作。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校紀委副書記、研究生院院長任副組長,成員由校保密委員會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紀檢處、宣傳部、校團委、教務處、研究生院、研究生處、計財處、網絡與信息中心、校醫院及各具有接收推免生資格的招生單位負責人組成,其工作職責是負責校內、校外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統籌協調,制定接收工作辦法,確保接收推免生的質量,維護推免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承擔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具體組織及服務工作。
(二)各學院(含學部、實驗室,以下統一簡稱為“學院”)成立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及推免考核組,負責組織本學院的推薦與接收等工作。
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各學院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成員應含相關碩士點負責人等。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應明確責任與分工,密切配合,確保推免工作順利進行。
推免考核組包括推薦考核組和接收考核組,兩個考核組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考核組可由若干考核小組構成,考核小組成員原則上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原則上不少于5人。
(三)推免工作實行校、院二級管理,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學院第一責任人。
二、招生專業
三、報考條件
(一)獲得本科學校推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政治思想表現好,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三)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四)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異,無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科研能力。
(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體檢要求。
(六)體育專業(有突出貢獻的高水平運動員除外)及藝術專業的推免生英語須通過三級考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其他非英語專業的推免生英語必須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英語專業的推免生必須通過英語專業四級考試。
四、申請材料
(一)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掃描件。
(二)本科三學年成績單(教務處原件掃描件)。
(三)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單掃描件。
外校學生的材料于復試前提交學院。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若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擬錄取資格。申請材料提交后不再退還。
五、申請和接收程序
(一)10月12日后,推免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開通時間以研招網https://yz.chsi.com.cn公布為準)中填報志愿(報名時須填寫基本信息、上傳電子照片、支付報名費等)。
(二)我校各學院在系統中審核報考信息、發送復試通知短信。推免生應及時在系統中接受復試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參加考核和體檢。
(三)復試結束后48小時內,我校在“推免服務系統”中給通過復試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發放待錄取通知。推免生須在待錄取通知要求的時間內在“推免服務系統”中進行確認。
六、接收考核
(一)接收考核在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接收考核小組負責實施。
(二)已經參加過本校推薦考核的學生,不用重復參加接收考核,其接收考核成績與推薦考核成績一致。
(三)接收考核以專業面試為主,專業面試主要考查推免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是否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素質等。
(四)學院在接收推免生面試,面試均采用網絡復試的方式開展。復試的平臺由學院自行選用。面試過程全程全景攝像,紀檢員全程監督。
(五)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接收考核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學生不予接收。
(六)學院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推免接收名單。
(七)學院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推免接收名單。
(八)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九)學校公示推薦結果,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十)學校報上級部門審核。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推免錄取資格
(一)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應當取消推免資格,已入學的,應當取消學籍,并由推薦高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二)考試作弊以及違法違紀受處分者。
(三)不能按時畢業獲得學歷學位證書者。
(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按規定取消推免錄取資格。
八、工作紀律
(一)推免工作要在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學院要切實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
(二)實行學院紀檢員監督機制。
(三)學院應在學院宣傳欄上公布監督舉報方式,并自覺接受監督。
(四)任何部門或個人都不能對學生作不負責任、違反規定的承諾,否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推免工作相關人員有直系親屬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回避,有非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聲明報備。所有與學生直系親屬或其他需回避人員共同完成的,或合作發表人員的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學生本人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一律不納入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凡與本校教職工特別是中層以上領導干部有親屬、指導關系,或享受特殊學術專長加分等情況的學生,公示時應明確加注特征標記說明。未經公示的推薦和接收學生一律視為無效。
(六)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未嚴格履行工作職責,違反推免招生政策規定的,學校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的學院及工作人員,一律按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考試作弊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七)嚴禁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招生考試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嚴禁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八)各學院的《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推免工作方案》上報后不能私自更改,特殊原因須經研究生院同意后才能更改,更改后須及時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
(九)各學院要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學院要提前在學院網站、學院櫥窗公布推免實施細則、推免計劃等信息,未按照規定提前公布上述信息的,推免結果一律無效。按要求及時公布推薦候選人名單、擬推薦資格名單、推免接收名單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九、其他
(一)考生可與各學院聯系咨詢相關事項,詳見《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工作聯系方式》(附件2)。
(二)按照國家政策,學校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崗位、綠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獎助體系,支持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提高碩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獎助學金詳細情況如下:
https://zsb.ynnu.edu.cn/info/1013/1204.htm
十、監督舉報電話: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871-65910081;
紀檢處:0871-65911669。
本辦法如有變化,以云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s://zsb.ynnu.edu.cn/qrzss.htm)公布為準。
十一、學校信息
學校代碼:10681
學校名稱:云南師范大學
學校地址:昆明市呈貢區聚賢街768號
聯系部門: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人:曾老師 王老師
郵編:650500
電話:0871-65910081(兼傳真)
網站:云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網址:http://zsb.ynnu.edu.cn
本辦法由云南師范大學負責解釋。
原文標題: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接收推免生辦法
原文鏈接:https://zsb.ynnu.edu.cn/info/1013/1536.htm
以上就是“2021推薦免試: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接收推免生辦法”的內容!更多考研信息,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