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保護電子科技大學畢業研究生就業權益的通知
各用人單位: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中明確指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8號)中已明確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加強校園內招聘活動管理,嚴禁發布性別、民族、院校、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視性信息。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中明確要求:加強對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行為監管,禁止招聘信息發布中含有性別、民族等歧視性內容,對同等學歷不同培養方式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同等就業機會。
按照以上三個文件要求,各用人單位在我校發布就業信息時,嚴禁發布歧視性招聘信息,我校也將進一步加強就業信息審核,切實保護畢業研究生就業權益。
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8月27日
原文標題:關于切實保護電子科技大學畢業研究生就業權益的通知
原文鏈接:http://yjsjob.uestc.edu.cn/coread/getnotice.action?id=ff8081816cd41425016ce038afb501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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