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23〕3號)文件要求,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和學校實際情況,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形式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以現場復試的形式開展。如遇特殊情況確需采用網絡復試的,在確保“公平、公正”前提下,由培養單位提出申請并說明理由,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批準后進行。
二、復試時間
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在3月27日—3月30日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在4月20日前完成。具體復試時間以各培養單位公布為準。
三、復試錄取細則
各培養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根據教育部、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負責制定本單位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指導學科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詳見各招生學院網站。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有關規定對各學院復試及錄取工作進行巡查,并指導學院開展復試工作。
四、調劑工作
我校調劑工作擬于4月上旬開展,屆時將按照《貴陽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公告》執行,請關注研究生管理處網站信息。
五、資格審查
(一)考生應提前準備以下資格審查材料,按要求提交以下內容:
1.考生初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考生本人簽名的《貴陽學院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4.學籍學歷證明。應屆考生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考生《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
5.在2023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出具就讀本科院校/頒發證書的網絡教育高校屆時可畢業有關證明原件。
6.需辦理定向就業的考生提供定向就業合同(一式三份)(下載網址:http://yjsy.gyu.cn/zsxx/xzzx.htm)原件。
7.享受少數民族分數政策的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少數民族統招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定向就業合同(一式三份,下載網址同上)。
(2)少數民族在職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作單位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定向就業合同(一式三份,下載網址同上)。
8.各培養單位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資格審查不通過者,不得參加復試;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
六、復試
(一)復試主要包括專業課筆試、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英語綜合能力測試(同等學力須加試)。
2.面試。面試由考生抽題作答,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全過程錄音錄像。面試全程由各復試小組負責考核。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在面試中進行。
4.英語綜合能力測試。英語綜合能力測試在面試中進行。
5.同等學力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每科100分,每科成績低于60分,視為成績不合格,該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二)復試考生須在復試前按《貴陽學院研究生復試費微信繳費流程》(附件2)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為100元/人.次。交費后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參加復試的,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回。
(三)復試比例
生源數量遠多于招生計劃的專業,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數量少于招生計劃的專業,應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參加復試。
(四)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總分2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60分,面試10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20分,英語綜合能力測試20分。其復試成績低于120分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五)考生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總成績÷2)×50%
七、考生復試前準備
(一)提前學習《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保證對復試相關政策法規充分知情了解。
(二)考生做好復試前的準備,根據培養單位要求到達復試地點。
八、體檢
確認擬錄取的考生自行去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將報告于規定時間內提交擬錄取培養單位,體檢合格者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九、錄取工作
(一)貫徹對考生進行德智體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對參加復試合格的考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進行錄取,如兩名或兩名以上考生總成績相等,則按復試成績高者,名次列前。若有考生放棄錄取資格,則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生總成績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數后面2位。
(三)我校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管理處統一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四)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沒有參加復試或者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均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對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的,或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上報省招生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查通過后,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在錄取檢查中對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規定擬錄取的考生,將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十、政審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各培養單位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審查合格者給予發放錄取通知書;未調檔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一、申訴渠道
為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設立舉報信箱及舉報電話,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如發生違紀、違規和信訪等情況由校紀委監察部門處理。任何情況下均不采納任何違規私自進行錄音、錄像、錄屏的內容作為投訴材料。
舉報信箱:貴陽學院紀委信箱:gyxyjw 163.com
舉報電話:貴陽學院紀委:0851—85400773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見龍洞路103號,中國共產黨貴陽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
十二、其他
(一)我校及各培養單位以中國研招網信息平臺、部門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本辦法由貴陽學院研究生管理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貴陽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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