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3〕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北京物資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相關工作部署,現將會計學院復試工作細則說明如下:
一、招生計劃
(一)會計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會計學碩):
招生計劃9人(全日制)。
(二)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會計專碩):
招生計劃107人(全日制)。
二、考生成績要求及復試人員確定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含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以下簡稱“國家線”),我校執行A類地區考生的成績要求。會計學院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忌M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如下:
(一)第一志愿考生
會計學碩:達到A類地區考生的成績要求(學術學位類);
會計專碩:復試線總分為212分,單科為國家線。
(二)申請調劑考生
我校會計專碩不接受調劑,會計學碩按照調劑批次相關通知為準。
申請調劑會計學碩的考生,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須相同或相近。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教育部確定的復試分數線要求。初試科目與我院會計學碩招生的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調劑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三、考試平臺與考核內容
會計學院一志愿復試采取線下復試方式,調劑復試采取線上復試方式,采取“多對一”、“多對多”形式。
復試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外語聽說能力考核。報考會計碩士的考生在復試階段需要加試政治科目的考核,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滿分100分。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暫不進行加試。
四、復試考核方式及成績計算方法
會計學碩:第一志愿考生復試考核方式為筆試和面試,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外語聽說能力考核。會計學碩調劑考生復試考核方式為線上面試,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外語聽說能力考核。復試考核最終成績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共占70%,外語聽說能力占30%。
會計專碩:第一志愿考生復試考核包括政治科目筆試、專業課筆試、面試,面試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外語聽說能力考核。考生考核最終成績為100分,政治科目加試占20%,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共占60%(其中專業課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30%),外語聽說能力占20%。
復試面試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考核綜合進行,每個考生時間不少于15分鐘。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中每名考生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情況。必要時,學院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面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每名考生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主要考察考生外語的聽說能力。
會計專碩的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會計學碩的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
最終成績=(初試成績+各類加分)×權重+復試成績×權重,其中初試成績與各類加分之和轉換為百分制后再與復試成績按比例核算。最終成績小數點后保留2位。各類加分及優先錄取政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分批次根據最終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經考生確認后錄滿招生計劃為止。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小于60分)不予錄取。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者(成績小于60分)不予錄取。
五、復試時間及工作流程
(一)復試時間
1.第一志愿考生
會計學碩復試時間為2023年4月1日。
會計專碩復試筆試時間為2023年4月1日上午,復試面試時間為2023年4月1日筆試結束之后。
2.調劑考生
具體以學校研究生院、會計學院官網公布通知為準。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1.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流程
(1)報到、提交審核材料:準考證、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復印件(A4紙一頁);往屆生還須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滿足學籍注冊要求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本科成績單原件。
(2)復試資格審核:做好“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做好“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
(3)復試組織,按照“三隨機”原則(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做好考生分組、信息公布、試題抽取等工作。
(4)筆試、面試。
2.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工作流程
(1)符合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出調劑申請.
(2)學院根據學校及本學院《工作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確定并公布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及具體安排。
六、其他
本細則未盡事宜以上級文件要求及《北京物資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為準。
會計學院
202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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